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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低级高聘的实施办法
http://www.yxmyedu.com       日期:2014-10-23

关于教师低级高聘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公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民办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确保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低级高聘对象:公办教师。
    二、低级高聘条件
    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我校重点看如下五个方面:
      1、师德高尚。任现职期无违法、违纪和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2、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方法得当,艺术性强,驾驭课堂能力强,深受学生欢迎;教研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3、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所带班级风清气正,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居同类班级前列,所指导的学生获奖级别高、人数多。
      4、任现职时间。申请高聘者的任现职年限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我校根据实际规定:一级晋升高级须在一级岗位上任教6年以上,二级晋升一级须在二级岗位上任教5年以上。
      5、在明阳学校服务时间。评选前,原则上须在明阳学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引进的优秀教师服务时间视情况适当放宽);评聘后,须继续为明阳学校服务至少3年,否则视为违约。

     三、低级高聘的指标分配、时间和程序
      1、指标分配:每年按照符合任职条件人数给予适当的指标进行公开评选。
      2、评聘时间:原则上与人社部门的评审时间同步。
      3、评聘程序:个人申报并述职→群众评议→学校考核→公示→行政审批。
     四、低级高聘者的待遇
      低级高聘者的职称工资均按高聘职务计发,执行时间原则上与人社部门评审的执行时间一致。
  

攸县明阳学校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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